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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8-07 17:08
为帮助困境儿童更好接受教育,顺利成长成才,东营市民政局、东营市慈善总会联合启动“慈善圆梦·困境儿童助学项目”。
一、资助范围
具有我市户籍,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(含受艾滋病影响儿童)、重点困境儿童身份,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、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、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、大专、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。
为确保项目执行公平性和资金使用实效性,上述资助范围内的重点困境儿童中,享受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、免交学费政策、国家教育助学金的,原则上当年不再重复救助。
二、资助标准及时限
事实无人抚养儿童(含受艾滋病影响儿童)每人每学年10000元,重点困境儿童每人每学年5000元。
资助时限为困境儿童在校就读期间。
三、申请材料
首次申请及接续转入下一阶段教育:
1.申请审批表(一式三份)、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2.新生: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;非新生:学籍证明或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。
已享受资助仍在同一受教育阶段:最新学年学籍证明或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。
四、申请流程
报名申请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重点困境儿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报名申请;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直接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】——查验审核【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查验、公示,县级民政部门审核】——资格确认【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确认、公示,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】——实施资助【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入学证明材料,市慈善总会实施资助】。
五、咨询电话
东营市民政局:0546-8333106
东营区民政局:0546-8221120
河口区民政局:0546-3657190
垦利区民政局:0546-2582910
广饶县民政局:0546-6688806
利津县民政局:0546-7306190
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部:0546-8056705
省黄三角农高区社会事务局:0546-8908172
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:0546-8019217
附件:
关于印发《慈善圆梦·困境儿童助学项目实施方案》的通知.pdf